出台意见明确提出
新快报讯 (记者 邢冉冉通讯员岳佳综)不得垄断价格、低价倾销、散布涨价信息等哄抬价格……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价格自律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出台。《意见》除明确指出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出现的六种价格行为,还要求其需积极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协调处理行业内外的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
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出现的六种价格行为:
1.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和条件,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或者通过协议、决议、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价格垄断、低价倾销、牟取暴利和其他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2.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3.不得以违反行规或维护行业利益为由,限制或剥夺会员自主定价的权利,阻挠、限制会员的正常经营活动,妨碍正当的价格竞争;
4.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向会员收费或者摊派;
5.不得拒绝按照规定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
6.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