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1月16日开始,多名龙街村村民相继把我承包的800多亩结晶盐盐田围堰毁坏,把昌邑盐田内的卤水全部放出,造成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本地市民安继勇无奈地说,因为他的盐田延包合同被怀疑作假,目前合同纠纷尚在法院审理之际,盐田却被人为毁坏了。日前,龙街村村民代表给本报送来信函,称安先生的盐田延包合同有造假嫌疑,为无效合同,对村民们扒开盐田围堰放净卤水等行为,则称是为了盐田的扩建。
龙街村村民
延包合同涉嫌造假
昌邑盐田承包已经易主
12月1日,记者从转来的一封署有“昌邑龙池镇龙街村民”等字样的一份文字说明上看到:安继勇所持2007年5月21日《延续合同协议书》是其与上届村主任刘东福串通一气签订的,村里的其他村民、包括村委委员、党支部成员都不知情。他们之所以在原合同到期前5个多月就偷偷的签订此协议,是因为村委于2007年10月换届选举,刘东福任职至2007年10月29日。刘东福是安继勇妻子的亲舅。村里的公章按照镇政府的要求必须于2007年8月6日上交统一保管。
截止到2007年5月21日,安继勇尚欠村委租赁费201900元,按原合同其已构成严重违约,当时村委应按照约定收回盐田,但是刘东福不但没有追究安继勇的违约责任,又与其续签了合同。
安继勇曾于2007年8月24日向新一届村委提出书面延包申请书,村委经村民代表讨论研究之后没有同意,并于2007年10月30日在村里贴出了公开招标的公告,但当天被安继勇的连襟撕掉,当贴出第二张公告后,刘东福才于2007年10月31日向村委提交了5月21日的《延续合同协议书》。如果该协议是真实的,那么安继勇为何不早提交呢?为何要向村委再申请延包呢?以上事实可以看出该协议是双方串通一气后补的。所以我们认为这份协议是无效的,盐场是全体村民的财产,不是村主任个人的,只能公开、公平、公正的对外叫行承包。
说明上还说:村委已经通过公开招标,与中标人赵迎祥签订了盐场承包合同书,约定该盐田由赵迎祥承包,承包期限为9年,自2010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承包费三年一付,每三年258万元,赵迎祥已付清了前三年的承包费,但安继勇却一直霸占着盐田不予返还。在此情况下,村民自发到盐田帮助赵迎祥接收、改造、扩建盐田。所以,村民扒开盐田围堰放卤水是改造扩建盐田的需要,况且,滩上的卤水及相应物资并非安继勇所有。
安继勇
昌邑盐田损失200多万
生产也已被迫停止
12月1日下午,安继勇也给记者送来一份龙海盐场被破坏的情况说明:2010年11月6日和7日,有龙街村村民到我租赁的龙海盐场,将龙海盐场职工的行李从宿舍扔到路上,龙海盐场的经营者之一齐德华上前阻拦,被人(徐安全)打断三根肋骨。
2010年11月15日到17日,龙街村村民约80人到龙海盐场将龙海盐场的职工从宿舍撵出来;将龙海盐场办公室的锁用斧子砸开,并撬开了办公桌;把龙海盐场的卤水池子的闸门砸开,将池内快要结晶的卤水全部放掉,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当时镇负责人、村委负责人、派出所干警均在现场。
“现在,我承包的盐田里驻有我的员工,还有龙街村的几名村民,生产已经停止,原来收获的原盐还没有外运。”安继勇说。
据了解,之前,此案历经了各级法院的多次审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原告昌邑市龙池镇龙街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安继勇签订的《延续合同协议书》无效;被告按原物资交接清单返还原告盐滩一处及其他固定资产。后安继勇又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2010年11月4日,省高院作出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