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的刘某和青岛市的殷某都是大学毕业生,2009年,两人相继来到我市某饲料有限公司任职。刚刚参加工作的刘某热情高涨,对自己担任的财务科现金出纳一职自信满满,工作起来十分积极,但因经验不足,经常在工作中出现错误,被公司多次罚款。对此,他并没有虚心面对自己的错误,反而怀恨在心,总想找个机会“弥补损失”。为了顺利实现自己的想法,刘某找到了同样被公司罚过几次款的女保管员殷某,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她,经不住诱惑的殷某答应下来,就这样,两人在工作中利用职务的便利“相互合作”,通过伪造入库清单的方式,非法侵占公司财产13万元。
就在俩人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的时候,2011年1月份,该公司在清点仓库时发现了问题,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刘某闻风潜逃。3月12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将殷某抓获,随后,民警根据掌握的情况,冒着大雪连夜驱车赶往菏泽市,24小时内成功将刘某抓获归案。
本是前途无量的两个年轻人,却因为泄一己私愤走上了犯罪道路,是在让人为之惋惜。3月14日,刘某、殷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我市警方依法提请逮捕。